北竿民眾公墓各鄉典範 歷經三期施工 預估可使用二十年

  • 2005-06-17
 【本報訊】北竿鄉民眾公墓在四鄉之中首屈一指,從八十八年第一期開工到今年一月第三期完工,全部投入了八千一百餘萬元經費,鄉公所預估可提供二十年以上喪葬使用。
 從當初的選址定案到如今設施完備,地方政府有感於濫葬情形對整體景觀的破壞,推動公墓公園化列為目標,其中經費的主要來源為縣府及中央內政部,原本陡峭的坡地經過前後共三期的施工,已完成了雙穴五十五座、單穴四十三座,足夠二十年以上之喪葬需求。鄉公所在公墓公園化的推動過程中用心用力獲得各界肯定,但好還要更好,現正積極爭取公墓大門前方空地擴建為停車場,以及後方山坡地帶規劃土葬墓穴區。
 北竿公墓受好評的原因是地理位置、整體規劃及管理得宜之外,對於一般民眾而言,會節省不少喪葬經費,但最主要的目的是必須朝匡正不良喪葬習俗、端正社會風俗以及杜絕濫墾濫葬方向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