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馬祖服務處表示,債權人查調債務人課稅資料可就近向國稅局任一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辦理,證件齊全一次辦妥。
馬祖服務處指出,債權人查調債務人課稅資料,依財政部規定,每查調一位債務人一種資料收費五百元,查調範圍僅限財產及所得資料。例如:僅查調債務人之所得資料收費五百元,如同時查調所得及財產資料則收費一千元。
該處並表示,該項作業是全國連線,債權人可填具申請書,連同應檢具之證件正、影本,就近向各地區國稅局任一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辦理。如由其授權代理人或受任之受任人申請查調時,應另附授權書或委任書正本及代理人或受任人之身分證正、影本。
債權人查調債務人課稅資料 檢具齊全證件 國稅局一次辦妥
- 2005-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