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東莒記者林冰芳報導】發現初秋第一株紅花石蒜!喜悅的是,紅花石蒜延伸出了新的「成長舞台」。只能純欣賞可別順手外帶,否則將會惹禍上身,損失荷包不說,任意破壞珍稀植物的罪名可不小!
初秋的第一株紅花石蒜意外現身,猛澳往大埔石刻的戰備道旁,綠意盎然的戰備道上暗藏著五、六株鮮紅的紅花石蒜,出色的豔紅讓人不注意都很難;以往東莒的紅花石蒜出沒的地點都在發電廠上方、魚路古道及消防局旁,其中又以發電廠上方數量最多,今年在外環道路上發現的生長點可以說是紅花石蒜發展的新據點。
根據連江縣政府九十二年九月一日公告樹木花草管理自治條例第七條中明訂,紅花石蒜為保育珍稀植物,非經主管機關(連江縣政府建設局)同意不得挖採,亦不得出口至地區以外。違者可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之罰款。除了紅花石蒜,樹木花草管理自治條例中違者受罰的珍稀植物還包括:豆梨、凹葉鈴木、朝鮮紫株、郁李、野百合、馬祖卷柏等等。
東莒發現初秋第一株紅花石蒜 猛澳戰備道旁落腳
- 2005-09-11
萬綠叢中的數點紅,是紅花石蒜落腳的新舞台。(圖/文:林冰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