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福建兌換兩幣行之有年 未來貨幣清算中心設點

  • 2005-10-01
 【本報訊】大陸福建地區兩幣兌換已行之有年,但隨著兩岸經貿交流熱絡,建立兩岸通匯秩序、解決經貿需求及防範地下金融活動盛行,才是目的。
 大陸早在一九八八年就開始試辦新台幣兌換人民幣(外匯券)業務,二○○四年一月決定開放福州、廈門、漳州、泉州及莆田五城市實施新台幣現鈔兌出業務。
 儘管兩岸仍未建立貨幣清算中心,不過,在宣布金馬實施兩幣兌換之際,我方已主動建議福建可暫設清算中心,更值得注意的是,福建省計畫明年一月人大會議提出「促進台灣同胞投資條例」,其中在兩岸金融交流方面可能出現大突破。按該條例,福建將允許台資金融機構在福建設立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台資銀行並可辦理新台幣業務。
 事實上,根據福建規劃,不僅新台幣可在指定的銀行兌換人民幣,對台小額貿易企業也可用新台幣或人民幣進行貿易結算。而福建也計畫推廣五城市經驗,在全省各中國銀行全面進行兩幣兌換。
 隨著兩岸經貿交流的推進,大量新台幣不斷湧入大陸,及大陸對台貿易逆差不斷增長,都讓兩岸貨幣清算需求更為迫切。大陸統計,目前約有百億新台幣在大陸流通,福建方面約佔總量的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