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注意!綜所稅退稅月底前退還

  • 2005-11-09
 【本報訊】九十三年度綜合所得稅第二批退稅,將於本月底前退還;北區國稅局馬祖服務處表示,九十三年度綜合所得稅第二批核定退稅案件,將於本月起開始退還,退稅對象包括納稅義務人於今年五月十一日以後申報之二維條碼或人工申報退稅案件,包含五月十日前非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報之退稅案件,北區的退稅件數總共三十七萬餘件、金額七十六億餘元。
 該處表示,納稅義務人申報利用存款帳戶轉帳劃撥退稅案件,退稅款已於上月底撥入退稅人指定之金融機構存款帳戶內,十一月初即可至金融機構辦理存摺補登,確認退稅款是否已撥入指定帳戶或退稅金額是否正確;其餘未採用轉帳劃撥退稅案件,將會陸續接獲國稅局寄發之「退稅憑單」,請受退稅人儘速持退稅憑單至金融機構兌領,兌領期間自十月卅一日起至十一月卅日止。
 該處並說明,國稅局不會以電話或手機簡訊通知納稅義務人退稅,更不會請民眾至自動提款機前操作或輸入任何資料,請納稅義務人勿聽信不實消息,如有任何疑問,可直接向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或撥本局0800-000321免費服務電話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