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您經歷過搭乘軍艦的年代,您就能體會出在交通不便情況下,什麼是沒有「人格尊嚴」,什麼叫做「難民」,期間之無助與無奈的心酸,絕非一般外人所能體會的。縣政府自購買了自己的船--臺馬輪加入營運後,該現象就完全改觀,我們也找回了馬祖人的基本自尊。
二、臺馬輪自八十六年度起委託台灣省營之台航公司經營至九十一年度,除八十六及八十七兩年度因該年航次較少,分別為每年一一四趟及一五六趟,虧損約為二千六、七百萬元外。自八十九年度起因趟數改為每天開航(除週一停航外),每年均虧損超過一億元以上(詳歷年海運營運經費決算概況表),均依賴中央及縣政府補助預算彌平虧損。
三、離島或偏遠地區之交通,無論海運、陸運或空運,政府均有補貼政策予補助,以彌平客源不穩,造成之經營虧損,並達到離島基本交通需求。九十二年度起,因中央及地方財政補助均較往年為少,造成連江航業公司在收入不符支出情形下,暫以向銀行借貸方式辦理。期間於九十二年度及九十四年度向台灣銀行分別借貸新台幣六千萬元及七千五百萬元。
四、九十五年度起中央修改每年離島基金使用之規定,將「離島居民之交通補助費用」列入重要項目,縣府亦提出九十五年度新台幣五千八百萬元之財務需求,再加上交通部每年營運虧損補貼約新台幣二千餘萬元及縣府九十五年度編列新台幣五千萬元補助,屆時預計有近新台幣一億三千萬元之補助收入,將有助台馬及離島間海運正常支出及部份銀行借貸之償還。
五、縣政府除每年積極爭取預算補助,改善提昇台馬及離島海運交通外,對於各航線之委外經營及自營之管理與效益,亦隨時留意檢討中,並每年評估各航線之經營模式,以最經濟有效的方式經營各航線,以增加營收、減少開支,使馬祖對外之海運交通日趨舒適便捷。
台馬及島際海運營運簡述--文/連江縣政府交通局
- 2005-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