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明年元月一日起,多項環保新制上路,與民眾最切身相關的就是所有縣市執行垃圾強制分類;縣府環保局表示,一至三月是宣導期,四月一日起,倒垃圾時若未分類,將被處一千兩百元到六千元罰款。
環保局表示,垃圾強制分類是要求民眾丟垃圾時要分為一般垃圾、廚餘、資源回收物等三類,資源回收物分為六項:廢紙、廢鋁鐵、廢玻璃、廢塑膠、廢乾電池、日光燈管。
而台灣地區包括基隆市、台北市、新竹市、台中市、嘉義市、台南市、高雄市、宜蘭縣、台中縣、高雄縣等十縣市,已於今年元月已先行實施垃圾分類,統計到今年十月,垃圾量比去年同期減少一成、資源回收量成長三成、廚餘回收量成長六成;馬祖地區明年元月也將與其他縣市同步實施。
但有民眾反映指出,馬祖連垃圾不落地都很勉強,強制垃圾分類絕對無法澈底執行,許多民眾會嫌麻煩,還是習慣把廚餘、回收物跟一般垃圾混在一起,地區清潔人員礙於人力不足,也無法一一檢查,恐怕到時又是白忙一場。
環保局表示,垃圾分類的確無法做到百分之百,但處罰不是目的,除非民眾態度惡劣又屢勸不聽,清潔隊員才會開罰。未來會持續宣導垃圾分類的重要,希望民眾多配合。
元旦起 多項環保新制上路 垃圾強制分類一至三月宣導期,四月起開罰
- 2005-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