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研議已久的外籍看護工申請流程新制,已於今年元旦起上路實施;連江縣衛生局長期照顧中心指出,民眾家中今後如有長期照顧需求者,經醫療機構成立醫療團隊認定有廿四小時照顧需求,將由長照中心提供國內照顧服務資源,並先媒合在地照顧服務員,而在仍無法滿足個案需求情況下,才可依規定向勞委會職業訓練局申請引進外籍看護工,整個申請流程將回歸專業評估,並採簡政便民服務為原則。
長照中心表示,對於有長期照護需求者,往年家屬可直接申請外籍看護,不僅常未達應有成效,也直接造成本國看護員的權益損失,故經勞委會修正後,今年開始,家屬應先向指定醫院辦理專業評估,醫院方面將由二位以上之醫事人員進行綜合評估,認定是否屬於有廿四小時之照護需求,原巴氏量表評分之分數僅供作為判別之參考。
經評估後,醫院將於二日內將「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正本寄給雇主,副本給雇主現居地之長照中心,中心將就現有人力資料庫搜尋有就業意願之本國照顧服務員,先以電話確認其應徵意願後再辦理媒合,每位雇主推介作業次數至少二次,每次以推介三人為原則,將於六個工作天完成推介手續,勞委會也規劃雇主聘僱本國籍照顧服務員補助辦法,提供雇主積極僱用之誘因,對於經醫療團隊評估需要廿四小時照護者,如僱用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推介之前開人員,提供一年每月一萬元之僱用獎助。
如雇主有正當事由,無法僱用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所推介之人員者,勞委會將依據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所填具資料建檔入案,供民眾上網查詢。民眾可於醫療機構之醫療團隊評估日起十四日至六十日期間內,向勞委會職業訓練局申請招募外國人。
長照中心進一步表示,外籍看護工申請新措施,係以自今年一月一日起向醫療機構申請醫療團隊綜合評估者為適用對象;至於去年十二月卅一日之前,已依舊制取得合格醫院診斷證明書,符合原資格,且尚在診斷證明書六十日內效期者,仍依原申請流程向勞委會申聘外籍看護工。
為因應該項新措施之實施,勞委會即日起上網公告相關表格及規定,以供民眾查閱,民眾可利用勞委會職業訓練局網站http://www.evta.gov.tw,也可撥打勞委會服務專線(02)85902567或地區長照中心(0836)22095轉212詢問申請相關事宜。
外籍看護工申請流程新制 長照中心:回歸專業評估,採便民服務原則
- 2006-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