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無國界 衛署:大陸專業人士配偶今年起可納入健保

  • 2006-01-12
 【本報訊】健康無國界,衛生署再開放一項新措施,公告增加大陸專業人士配偶也可納入健保,凡隨行團聚來台大陸配偶與子女,在台滿四個月即可加入健保;中央健保局指出,大陸專業人士、台灣人民大陸配偶、非本國籍人士等身分較特殊的被保險人,今年起都可納入健保,只要準備隨行團聚出入境影本、載有配偶或子女關係的證件影本,就可辦投保手續。
 健保局已於元月公告,以「隨行團聚」事由申請進入台灣,經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發給的入出境管理許可證,根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十六條載明「經本保險主管機關認定得在台灣長期居留的證明文件」,因此須辦理投保手續。
 健保局表示,針對外籍或大陸專業人士,隨行來台配偶或子女,領有隨行團聚入出境證者,停留在台滿四個月後,即可以眷屬身分,納入全民健保的保護傘:而根據入出境管理局資料顯示,大陸專業人士隨行團聚眷屬不到二十人。
 以後不論外籍或大陸專業人士的大陸子女及配偶來台,以「隨行團聚」事由可申請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中央健保局呼籲當事者應在三日之內辦理申請投保手續,其配偶及子女須在台灣停留四個月起,參加全民健保。
 健保局呼籲,聘請外籍或大陸專業人士之投保單位,應自該等隨行人員來台符合參加健保資格日起3日內向轄區健保分局辦理投保手續,應檢附隨行團聚入出境證的影本及載有配偶或子女關係之證件影本;民眾有相關疑問,請洽中央健保局轄區分局免付費諮詢電話:0800-212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