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場違規年年有 帶手機應試近年最大宗

  • 2006-02-21
 【本報訊】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統計,今年學科能力測驗共有五百零一件試場違規,其中以手機、計算機等電子用品違規最多,共有三百四十二件,比去年更嚴重,這些違規考生該節考試成績都被扣一級分;而馬祖地區有手機的考生也是相當普遍,但並未發生違規事件,因為大家都放在家裡專心赴考,地方小也有好處。
 大考中心考試委員會昨天召開會議,討論今年學測試場違規處理事宜;大考中心副主任兼發言人李鍾元表示,儘管大考中心在考試前,不斷呼籲考生不要攜帶手機應考,如果攜帶手機,也必須關機並放在考場的置物區,但手機違規仍佔大多數。
 中心說,不曉得是宣導不夠還是手機太普遍,今年學測手機違規情況,比去年還嚴重;而依照試場規則,考試時手機放在置物區卻沒有關機,或是把關機的手機隨身攜帶考試,都必須扣該節考試科目成績一級分。中心指出,學測各考科成績滿分是十五級分,考生因為違規被扣一級分,相當吃虧,但違規責任自負,考生必須自己承受。
 今年三百四十二件手機違規中,又以手機震動或發出鈴響最多,共有三百零二件。
 除了手機違規,考生在試場內違規嚼食口香糖、飲水的情形也不在少數,這類違規共有五十八件,是今年學測違規的第二大宗,這些在試場內違規嚼口香糖、飲水的考生,也將被扣該節考試科目一級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