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光碟、手機最快四月回收

  • 2006-03-07
 【本報訊】家家戶戶都有一大堆的光碟、人人人手一支的手機,這些快變成消耗品的日常用具,縣府環保局指出,環保署已公告此類物品應列為回收物資,最快四月開始強制回收,屆時籲請民眾密切配合,一起維護馬祖好山好水。
 環保署日前公告,將光碟片、行動電話列為應回收物品,若行政作業順利,最快將從四月一日垃圾強制分類開罰時,一併強制回收,未來民眾如未依規定回收,將被處一千兩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馬祖方面也會配合上級公告強制實施。
 環保署從九十三年七月一日起在台北市、高雄市、台中市、基隆市、新竹市、嘉義市、台南市、桃園縣、宜蘭縣、台北縣、澎湖縣等十一個縣市試辦光碟片、行動電話回收半年,結果試辦結束後,環保署統計廢光碟只回收一百廿萬片,行動電話只有七千三百支,回收量不足以在國內設專門的回收處理廠,此措施只好先喊停。
 而去年中,環保署邀集各縣市環保局開會,決議光碟片含有聚碳酸酯高級塑料,以及金、銀等貴重金屬反射層;行動電話的電路板、塑膠機殼,都具有回收價值,不回收會危害環境;經過長考,環保署決定列入應回收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