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馬祖男生到福州要小心了!大陸「治安管理處罰法」三月一日正式上路,三月六日福州市查獲首例新法實施後賣淫嫖娼案,嫖妓男子被處以拘留十五天,警方並且還通知嫖客家屬到派出所,提醒馬祖男性同胞,在福州要潔身自愛。
這位福州市史上第一位適用「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嫖客,是二十九歲在福州打工的劉姓青年,他在三月六日酒後來到霞禁村一家髮廊,與小姐談妥以五十五元人民幣價格性交易。不過在完成性交易後,小姐要求劉姓青年支付一百元人民幣嫖資,劉姓青年認為對方「不講誠信」,把價格翻了一番,因此兩人發生糾紛,爭吵中劉姓青年感覺氣憤,於是自行報警,最後兩人一同進了派出所。
劉姓青年被處拘留十五天,罰金另定,更慘的是,福州民警電話通知了他的父母親到派出所,劉姓青年的父親以及幾位老鄉立即趕往派出所。小劉的爸爸說,剛被叫來的時候還不知道是啥事,只是聽老鄉說兒子出了點事進了派出所。沒想到兒子去幹那事了,現在鄉里鄉親都知道了,自己的老臉都不知道往哪擱。
「治安管理處罰法」新法實施後,在大陸賣淫嫖娼一經警方查獲,就必須拘留十五日以下,罰款五千元人民幣以下,並通知其家人。情節輕微者,可不處拘留,罰款五百元人民幣以下。
在福州若留連聲色場所,風流一夜,在「治安管理處罰法」施行後,日後嫖妓被抓不能只是交錢走人那麼輕鬆,不但將可能被拘留十五日,並且還會通知家屬,請地區男性同胞在福州要潔身自愛,不要嫖妓被抓,閩珠貳號還沒有駛離閩江口,全馬祖都已經知道你在福州嫖妓的消息。
大陸「治安管理處罰法」上路 男性同胞登陸記得「潔身自愛」
- 2006-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