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連江縣政府民政局表示,九十五年度役男申請服替代役即起受理,請地區符合申請規定之役男,備妥證明文件至現戶籍地鄉公所兵役主管單位辦理,期限到四月十七日止,請役男及家長注意;基本規定摘要如下:
一、基本條件:凡民國七十六年次(含)以前出生尚未接獲徵集令之役男,且未具限制條件所列情形者,得以一般資格提出申請;但五十六年次(含)以前出生役男限以專長條件,並以第一入營時段之役別機關提出申請。
二、特定條件:役男具前揭基本條件,並符合下列各款條件之一者,得依其條件分別申請並依順序優先甄試,另得依其意願備選一般資格:
1、因信仰宗教達二年以上,且其心理狀態已不適服常備兵役者,得以「宗教因素」提出申請。
2、家屬均屬六十五歲以上、十五歲以下或患有身心障礙、重大傷病;或役男已婚並育有十五歲以下子女,除役男及配偶外,無其他家屬可照顧,得以「家庭因素」提出申請。
3、具下列資格條件申請服替代役者,得以「專長資格」提出申請,且限以單一資格條件申請單一役別及單一需用機關,並依順序甄試;取得國家考試及格具專長證照者、取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給專長證照者、具備經主管機關會同需用機關指定之學歷、經歷及專業訓練者。
4、志工資格:自志願服務法公佈實施日起,從事志願服務相關項目滿一年且服務時數達一百五十小時以上,具有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及志願服務紀錄冊之役男,得申請服該相關類(役)別替代役。
三、限制條件:申請役男需無緩徵、申請改判體位及延長徵集等事故者;大專程度以上役男具預備軍、士官資格者,須於申請時切結,經徵服替代役後即放棄預備軍、士官資格;役男需無各役別需用機關所定,因犯罪經判決有罪確定限制服替代役條件者。
四、役期:長備役體位服替代役之役期為較常備兵役長兩個月,並自九十五年一月起不分役別,一率提前六個月退役;實際服役期間,依兵役法及行政院核定之役期為準。
有關替代役各役別、勤務內容及其他相關事項,請至內政部役政署網站查詢,網址:www.nca.gov.tw,請點選「替代役申請資訊作業系統」後登錄個人基本資料及選服役機關及查詢相關事項,以維自身權益。
95年度役男申請服替代役 即起受理
- 2006-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