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纏海漂垃圾 環保局:原則焚燒處理

  • 2006-05-05
 【本報訊】處理馬祖各澳口海漂垃圾的方式最近引發各界討論,連江縣環保局就現階段環保資源針對海漂垃圾處理疑義做出說明,大部份無再利用價值的細竹木,因地區各島的垃圾處理無法消化,在不影響空氣品質下,以焚燒方式處理。
 環保局指出,本縣長年受大陸海漂垃圾影響海灘環境清潔,數量之大非本縣現有垃圾處理廠(場)可以處理,海漂垃圾中又以蘆竹等細竹枝為大宗,往往暴雨過後沖積至各沙灘,因此清潔隊會將各類海漂垃圾予以分類,將可回收及汙染物予以分開,再視當日風向狀況,在不影響住民空氣汙染環境下,於消防隊戒護下進行焚燒處理。
 環保局表示,對於海漂垃圾中之漂流良木,本縣各鄉清潔隊也會將其收集並補助供社區再生利用,如東莒及北竿后澳社區收集之漂流木整理後成立漂流木公園,補助牛角社區漂流木裝置藝術等,皆為漂流木再生利用。對於海漂之保麗龍因質輕不易回收,且燃燒會產生毒化物;因此,本縣各鄉清潔隊將其收集暫置儲存場,待日後向環保署申請處理機具或經費後,再統一予以回收處理。海漂垃圾中夾雜之動物屍體,皆於收集後送交縣府建設局動物焚化場做衛生焚化處理。大陸海漂垃圾為本縣長年以來影響本縣海灘環境之主因,本縣清潔人力缺乏,處理廠缺乏,目前大多逐步建置中,海漂垃圾之處理以不影響民眾環境品質著手,如有相關問題,可與本局聯絡電話:26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