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物價下跌 工程會:助業者因應困境

  • 2009-04-06
 【本報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發布調整措施,協助營造業者因應近期營建物價崩跌,遭大幅扣減契約價金的困境。該會指出,《機關已訂約工程因應營建物價下跌之物價指數門檻調整處理原則》已正式上路;縣府工務局亦表示將依法配合。
 應國際景氣衰退,部分營建材料價格去年七月起大幅下跌,據行政院主計處營造工程物價指數,去年七月高檔下跌至今年二月,跌幅高達百分之十三點四六;鋼筋指數去年六月高檔下跌至今年二月,跌幅高達百分之五十點二四,顯見營建物價大幅下跌。
 工程會表示,公共工程承攬廠商與辦理工程招標的政府機關訂定部分契約時,因去年處物價高點,廠商按當時價格支付部分價款,不料施工估驗計價時,卻適逢物價崩跌,遭機關依下跌情形扣款。
 此外,部分契約因瀝青混凝土、水泥等比率較大,雖價格未下跌,但因營造工程物價總指數下跌,也遭連帶扣款,使廠商周轉不靈,以中小型業者較為嚴重。
 處理原則,包括依原契約載明的調整項目辦理;個別項目占契約金額較大且下跌的項目,如鋼筋、電線電纜等,可依單項物價指數變動情形單獨計算物價調整金額等。
 《機關已訂約工程因應營建物價下跌之物價指數門檻調整處理原則》已經政院核定頒行,適用於去年10/23以後施作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