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署委員提地區汙水下水道工程修正版 工務局:將報署核備

  • 2009-04-10
 內政部營建署等單位會勘地區汙水下水道,昨開會並走訪南、北竿。(圖:縣府工務局提供/文:邱竟瑋)

 內政部營建署等單位會勘地區汙水下水道,昨開會並走訪南、北竿。(圖:縣府工務局提供/文:邱竟瑋)

 【本報訊】內政部營建署等單位昨續會勘地區汙水下水道工程,走訪南、北竿,除了解現行營運狀況外,亦針對整體工程執行計畫提出修正意見,將涵蓋更多村落與家戶,使地區汙水下水道系統普及率能再提升。
 營建署副主任陳政漢前天會同經建會等單位現勘莒光汙水下水道工程,昨日走訪南、北竿;縣府工務局長張賢潭等人全程陪同,首站前往介壽水資源處理中心,隨後轉往后澳汙水處理廠,陳政漢等人對於第二次修正實施計畫原則同意,工務局將依委員意見修正後報署核備。
 工務局指出,此修正除包含多項經費,更重要的是延伸主幹管與用戶接管,使更多民眾享受汙水下水道的便利。當初執行計畫時,有極少部分村落和家戶未納入施工範圍,但仍有實際需求,故會勘討論施作。
 其餘修正方向如下:
 一、修正後計畫預定完成期延長至民國一百年。
 二、汙水主幹管規劃長度不足,予以補列增長。
 三、用戶接管戶數不足,予以補列增加用戶接管數,期能早日達成全縣用戶接管率百分之百目標。
 四、汙水處理設施數量不足,予以補列增乙座。
 五、馬祖地區多為丘陵地形,平地面積缺乏,汙水處理用地獲得不易且水源缺乏,沿用生物薄膜法汙水處理技術,以利後續操作維護管理作業進行,並取得回收水再利用。
 六、確保新建完成之汙水處理設施能在功能、技術、遠端遙控介面上無誤,增編試車運轉費。
 七、本縣地處偏遠,且為因應國際原物料有飛漲之虞情形,特設置物價調整補助費用,以鼓勵營造廠商踴躍參與公共工程。
 八、增列銜接檢視、抽換及更新工程費用。
 九、強調汙水處理設施產生之汙泥可以回收再利用的環保概念,增列回收再利用計畫,以廣增民間公司提供新穎符合當地回收技術,以供後續推展環保工作。
 十、增設簡易水肥處理設施,以避免傷及汙水處理設施設備。
 十一、各鄉編列一輛清汙泥專用之水肥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