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強化政府美意及照顧無薪假族群,縣府民政局表示,內政部已將「工作所得補助方案」擴大受益對象,只要二十歲以上至六十四歲之國民,去年度參加勞工保險累計達半年以上,個人年度薪資所得不足三十萬元,全戶收入有限及不動產低於三百九十萬元者及非屬特殊身分者(申請人及其配偶及一等親屬之身分非營利事業負責人、民意代表、職業軍人、軍公教退休人員、托兒所教職員及國中小教職員)均可提出申請,即起受理登記,至六月一日截止,請至戶籍地鄉公所領取申請表,檢具相關文件後於期限前寄送至縣政府,有相關疑問請電洽補助方案專線電話1957。
民政局表示,去年上半年全球性通膨與石油上漲,以及下半年全球經濟大海嘯,在這段期間受到衝擊最明顯的,就是處於貧窮線以上的低所得者。這些人有工作但所得不高,平時可以勉強過日子但沒有什麼儲蓄,面對經濟情勢的巨變,不僅有強烈的不安全感,也很可能陷入經濟困境。
有鑑於此,政府積極推動「工作所得補助方案」,特別是針對當時物價上漲的衝擊,擔憂低薪工作者家庭可能落入貧窮,於去年十月即推出此短期措施,以適時保障工作人口基本生活水準及其家庭消費能力。此方案具有鼓勵就業、提倡工作價值的意義,並能配合「馬上關懷」諸多方案,建構全方位的社會安全網絡,落實照顧社會弱勢族群,以減輕經濟弱勢家庭的生活負擔。
民政局指出,現行社會救助是以低收入戶為主的扶助,屬中長期的生活扶助措施;而「工作所得補助方案」是因應經濟情勢的短期支撐措施,以避免低所得家戶落入貧窮;再者,因強調工作價值,可減少福利依賴現象,此外,國人勤勞節儉特質適合「工作福利」的觀念,在經濟不景氣時代,鼓勵就業、提倡工作價值,有其必要。因此賡續推動該方案,提供補助,加強照顧工作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者,以保障其基本生活水準,歡迎符合條件者踴躍提出申請。
內政部擴大「工作所得補助方案」受益對象
- 2009-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