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部份菸商不當提高菸價 消保官:違反公平交易

  • 2009-06-03
 【本報訊】在菸品健康捐調漲之際,國內兩家銷量最大的菸商,通知末端業者將舊菸價格調漲五元,行政院消保會認為此舉有違反公平交易法之嫌,已促請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調查,以充分維護消費者權益。縣府消保官張龍德也表示,菸商不當調漲菸價已涉違反公平交易法,提醒民眾先保留購物收據,以維自身權益。
 消保會表示,全國各縣市消保官六月一日都接獲消費者投訴,表示末端通路商趁實施調漲菸品健康捐之便,大舉將未貼菸捐新標籤的舊菸調漲新臺幣五元。經行政院消保會指派消保官前往了解,發現係臺灣菸酒公司及瑞士商菲利普莫里斯臺灣分公司,通知末端通路商於六月一日起調漲舊菸售價,另一家傑太日煙國際公司雖表示未調高舊菸價格,惟下游通路商多已將該公司代理的菸品自動調高價格五元。
 消保會表示,這三家業者的市占率約為八成,菸品的上游業者及中間通路商,趁實施調漲菸品健康捐之便,調漲舊菸價格,且大部分均一致調漲五元,有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4條規定「事業不得為聯合行為」之嫌,消保會將蒐集資料促請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調查,以充分維護消費者權益。
 對於菸商不當調漲菸價的行為,連江縣政府消保官張龍德建議消費者,務必保留購物當時的發票或收據,如果經公平會或消保會認定業者違法,消費者可以持單據為證,維護自己應有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