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汙水處理設施雖然帶給環境清潔,但產生的汙泥該何去何從?縣府朝向資源再利用方式進行,已函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試驗所進行檢驗,若可行,將省去汙泥運台或衛生掩埋的諸多成本。
地區汙水下水道系統工程目前進行第二階段,已完成的部分雖然汙水處理廠已運轉,每天將汙水淨化為回收水供非接觸使用,但產生的汙泥也是一大問題;縣府日前曾開會討論,決定以資源回收再利用為目標。
而其他縣市多為衛生掩埋方式處理,馬祖若比照辦理,至少須面對土地取得與民眾排斥。工務局長張賢潭也坦承,汙水工程土地取得不易。
而汙泥運台也是一筆開銷,且目的地也須面臨容量有限,及以上的問題。
因此,運台或掩埋都暫時列為備案,縣府已函請農委會農試所進行檢驗,近期結果出爐,可進行再利用的可行性評估。
內政部營建署也注意到汙泥問題,今年辦理「全國都市汙水處理廠汙泥等廢棄物處置方式評估及工程規劃」,將以「因地制宜」與「多元務實」的理念,採取「燃料化」、「材料化」或「肥料化」等處理與再利用方式。
營建署也指出,國際環保趨勢逐漸禁止汙泥等有機物直接掩埋,而且國內公民營掩埋場逐漸飽和、新址開發不易、處置成本也持續上漲,「汙泥掩埋」儼然成為迫切的環保議題。
另由於汙泥含水率高、熱值低、有臭味、且含有潛在有害物質,如未經前置處理,後端再利用通路將大受限制;又因為穩定的處理設施不足、再利用市場尚未活絡,汙泥適當處理與再利用仍未全國落實,營建署與縣府著手努立,希望改變這一切。
汙水處理廠汙泥何去何從? 縣府:函請農委會檢驗 盼資源再利用
- 2009-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