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順風、莒光號公有船舶完成階段性任務!縣府昨邀集財政、交通、主計、政風及法制等單位,由副縣長徐文吉主持,召開「研討公有船舶(順風、莒光)後續處理問題」會議,會中決議,順風及莒光二艘船舶依法定程序辦理財產報廢及減損除帳,俟核定後,依採購法規定辦理拍賣事宜。
南竿至莒光及西莒至東莒二條海運航線,原為連江縣政府所屬二艘公有船舶順風號及莒光號委外經營,由於該二艘船舶船齡(順風號11年,莒光號13年)均已逾行政院核定之「財物標準分類」所規定之使用年限(FRP材質船舶為8年),因此自98年6月1日起改變經營模式,變更為由航運業者自備船隻經營。
前述二艘公有船舶雖然已逾使用年限,仍具經營其他海上輸運業務之殘餘價值,惟因屬公部門,保養維護之行政程序冗長,在不委外經營政策下,經連江航業評估分析,每年仍需編列預算,分別為順風號約新台幣8,129,300元及莒光號約新台幣4,321,936元,以維持基本開銷,實不符經濟效益。
在連江航業公司年年損虧情形下,縣府實已無多餘預算可資補助,為解決該二艘船舶後續處理問題,縣府昨邀請財政、交通、主計、法制及政風等相關單位研討,並由副縣長主持,決議請連江航業公司依法定程序辦理財產報廢及減損除帳,俟核定後,即依採購法規定辦理拍賣讓售事宜。
為了再提升島際海運交通航行安全、旅客搭乘舒適度、航行服務品質及縮短島際間航行時間,縣府業委託辦理新島際交通船研究規劃及初步設計,預計於98年底前完成規劃作業,並據以陳報中央爭取建造新島際交通船之補助經費。
公有船舶順風號、莒光號功成身退
- 2009-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