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落實公共藝術設置,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公共藝術實務講習」列車昨天開抵馬祖,由承辦單位中華民國建築學會派遣多位專業講師來馬開講,地區各單位業務承辦人、民間企業及藝術創作者均到場關心,除了法令及流程說明外,也特別提醒公有工程都要提撥1%的經費來設置公共藝術,這是「文化藝術獎助條例」法有明定的,各單位要確實執行;協辦單位縣府文化局也表示,文建會將提供公共藝術實務工具書給該局,送抵時歡迎興辦單位領取參考,並確實依法執行,以免違法受罰。
為增進全國各縣市興辦機關對公共藝術觀念的了解,培訓辦理公共藝術設置業務之能力,另配合新版公共藝術設置辦法之發布實施,文建會特開辦「公共藝術實務講習」課程,馬祖場次昨天上午九時起,假縣府文化局演藝廳舉行,吸引地區公部門及所屬單位之公共藝術承辦人員、各級學校之總務及事務等行政人員、藝術與人文課程教師、對公共藝術有興趣者及各界人士二十多人前往聆聽。
承辦單位中華民國建築學會派遣褚瑞基、黃健敏、黃浩德等多位專業講師來馬開講,主要課程包括「認識公共藝術—政策與法令」、「公共藝術案例賞析」、「民眾參與實務與分享」、「公共藝術的資源」等,重點說明依據「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第二章第九條,以及文化藝術獎助條例施行細則第九條及公共藝術設置辦法均規範,公有工程及建築物應設置公共藝術美化建築物及環境,要提撥1%的經費來設置,並針對修正後的法令內容講解及相關公共藝術計畫觀念之建立,提供參與學員建立新的公共藝術視野,以提昇未來公共藝術設置品質。
之後分別從法令及實務面詳述公共藝術的執行作業,包括執行小組成員挑選、小組任務、徵選方式、徵選會議的召開、公共藝術鑑價及議約等作業流程,也強調找到「對的人」才是關鍵,因為對興辦單位來說這是平添的業務,所以有熱誠是一大要素,也建議馬祖可建立地方型的資料庫及視覺藝術等專業人士的人力資源,作為成立執行小組的重要參考。
講師們也強調,公共藝術的理念在於環境美學、參與文化及人文美學涵養的成長,並透過國內多處公共藝術成功實例展示,讓學員體驗到公共藝術的感染力及情感投訴,創造一種在地的對話與評論;會後還舉辦綜合座談,多位剛好手上有公共藝術案子要執行的人員是抓住機會提問,了解各環節及執行時首要注意的部分,都獲得專家們的詳細答覆。
文建會「公共藝術實務講習」來馬開講
- 2009-06-30
為落實公共藝術設置,文建會「公共藝術實務講習」抵馬開講,提醒公有工程都要提撥1%的經費來設置公共藝術,要確實執行以免受罰。(圖/文:曹重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