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關軍公教支領月退休金人員,可否請領子女教育補助費問題,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表示,該局將重新檢討支領月退休金人員可請領子女教育補助費制度,未來會朝正當性、合理性規劃新的調整方案,以符合社會期待及要求,具體改革措施可望在一個月內提出。
軍公教支領月退休金人員是否可再請領子女教育補助費,由於外界對此議題討論甚多,人事行政局日前指出,該局已就其正當性、合理性及民意反映的意見進行研究,研擬具體改革措施。
人事行政局表示,政府考量早期支領月退休金人員所得較低,而從寬發給子女教育補助。惟子女教育補助標準已自85學年度起凍結,不再調整增加,且該項補助僅係部分補助性質,並非全額補助,其支給對象亦不再擴大。
至於子女教育補助法源問題,人事行政局表示,依據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443號解釋理由,給付行政措施如非涉及公共利益之重大事項,非以法律授權之命令為依據之必要,子女教育補助係政府提供退休人員福利所採取之行政管理措施,其屬給付行政措施應無疑義。政府自會依財政狀況裁量辦理。
人事行政局強調,立法院及外界對於軍公教支領月退休金人員請領子女教育補助費討論頗多,也提供許多的寶貴意見,該局已經就各界意見進行研究並做通盤檢討,未來會朝正當性、合理性規劃新的調整方案,以符合社會期待及要求。
軍公教支領月退金人員可否請領子女教育補助? 人事局:新改革措施可望一個月內提出
- 2009-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