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購屋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7/15起受理申請

  • 2009-07-03
 【本報訊】內政部營建署表示,九十八年度租金補貼、購屋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將於七月十五日起受理申請,租金補貼每戶每月最高新台幣三千六百元,購屋則可享兩百二十萬元低利貸款。
 營建署指出,今年度住宅補貼總預算達十七點七億元,預計提供兩萬四千戶租金補貼、一萬戶購屋利息補貼與五千戶修繕補貼,其中租金補貼「升級」,由去年度每月每戶最高補助三千元,今年度將增加為三千六百元,更可減輕租金負擔。
 營建署解釋,由於住宅補貼預算來自住宅基金,受預算通過時間影響,今年度住宅補貼這個月十五日才受理申辦,第一階段受理至八月十四日止。
 申請購屋貸款利息補貼條件:無自有住宅或二年內購置住宅並已辦理貸款的家庭,且需符合家庭年收入低於百分之五十分位點等規定,以台北市為例,家庭年收入需低於一百四十七萬元、且家庭每人每月平均收入需低於五萬零九百五十三元。
 符合規定者,可向戶籍所在地政府申請房貸利息補貼,目前優惠利率為百分之一點一六七,貸款額度最高兩百二十萬元,貸款年期最長二十年,付息不還本寬限期最長五年。
 營建署表示,住宅補貼的優惠貸款方案,可與央行兩千億元優惠房貸併用,該優惠房貸為台北市最高可申請三百五十萬元、年息百分之一點三二五;但住宅補貼與青年安心成家方案只能擇一申請,符合青年安心成家者,可申請前兩年最高兩百萬元零利率房貸。
 此外,僅有一間屋齡逾十年住宅且亟待修繕的家庭,也可考慮申請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貸款額度最高八十萬元,貸款年期最長十五年。
 住宅補貼申請書表自七月十五日起,可在營建署網站下載,民眾也可至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免費索取,或撥打02-21927171專線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