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自用汽車燃料費31日截止

  • 2009-07-24
 【本報訊】縣內車輛使用人請注意!連江縣公路監理所表示,九十八年自用車燃料費自七月一日起開始繳交,至七月三十一日截止,而所轄管之全部自用汽車的燃料使用費繳納通知書,該所已經寄發,提醒各車主利用時間,於七月三十一日前繳交,如至今尚未收到燃料使用費繳納通知書,請連絡該所申請補發,服務電話:22694。
 監理所指出,九十八年自用車汽車燃料費自七月一日起繳交,至七月三十一日截止,所有汽車燃料使用費繳納通知書,已經開始寄發,各車主請於本月三十一日前完成繳交。
 燃料費的繳交,車主除了持燃料使用費繳納通知書向監理所繳費外,離島的車主也可以利用該所七月份巡迴各島服務的時候前往繳交,也可以就近向郵局、台灣銀行或擇7-ELEVEN或萊爾富便利商店繳納,惟至7-ELEVEN或萊爾富便利商店繳交汽車燃料費,需另自付7元手續費。
 監理所祝福所有駕駛人行車平安,任何有關車輛檢驗、燃料費繳交以及違規罰款等監理業務的疑問,歡迎大家逕電(0836)22694詢問或至該所網站(網址:www.matsu-mv.gov.tw)或進入交通部電子公路監理網(網址:www.mvdis.gov.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