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表示,明年度農曆除夕及春節假期連續放假九日,而明年度公務人員總放假日數為一百一十二日。
人事行政局指出,行政院已核定明年度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其中併同週休二日或補假形成連續三日以上假期者,包括: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假期併同週休二日(一月一日至三日,星期五至星期日),農曆除夕及春節假期(二月十三日至二十一日,星期六至次週星期日)民族掃墓節假期併同週休二日(四月三至五日,星期六至星期一)。
該局也表示,日前邀集相關機關與民間工商團體協調,提出明年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並已獲行政院核定,確定明年全年總日數為三百六十五日,公務人員全年總放假日數為一百一十二日。
現行辦公日曆表係依「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及「政府行政機關紀念日及民俗節日假期調整原則」排定。因此,明年放假的紀念日計有: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一月一日,星期五);放假的民俗節日計有:農曆除夕(二月十三日,星期六)、農曆春節初一至初三(二月十四日至十六日,星期日至星期二)、民族掃墓節(四月五日,星期一)、端午節(六月十六日,星期三)及中秋節(九月二十二日,星期三),上述節日於當天放假乙日。
另依週休二日實施辦法及假期調整原則規定,除農曆除夕(即二月十三日)及春節初一(即二月十四日)適逢星期六、星期日,於二月十七日(星期三)及二月十八日(星期四)各補假一日。其後一日(二月十九日)上班日為星期五,予以調整放假,並於前一週星期六(二月六日)補行上班。
人事行政局強調,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係適用於政府行政機關公務人員,至於私人企業的勞工放假及補假,涉及勞動基準法相關事項,應依該法主管機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之規定辦理。明年度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已登載於人事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cpa.gov.tw)首頁「最新消息」公告項目,歡迎民眾上網查詢。
人事行政局:明年度農曆春節假期連續放假九天
- 2009-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