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餾酒類酒品之菸酒稅6/1修正 有助降低米酒價格

  • 2009-08-29
 【本報訊】財政部於九十八年六月一日起將我國蒸餾酒類酒品之菸酒稅,由每公升按定額課徵新臺幣一百八十五元,改為依酒精度課稅,每公升按酒精成分每度徵收新臺幣二點五元,使米酒租稅負擔合理化,可大幅減輕民眾購買米酒之經濟負擔。為維護消費者權益,財政部國庫署呼籲民眾注意所購買的蒸餾酒品價格是否已調整,且不要購買來路不明、異常便宜的酒品。
 自今年六月一日起我國蒸餾酒品的菸酒稅改為按酒精度計稅,紅標米酒等常用國產蒸餾酒價格因此大幅降低,但國庫署與各縣市政府菸酒查緝小組仍發現零星未依規定降價,或販售私、劣菸酒的案例,嚴重影響消費者權益與健康。財政部國庫署與各縣市政府重申規定,並表示將不定期查緝,呼籲業者不要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