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近年縣內重大工程不少,連江縣施工查核小組為落實公共工程之品質與進度之監控,每年定期抽查地方大型之公共工程,今年上半年一至六月查核案件包括查核案12件、複查案1件,遇有缺失會立即要求改進,接受查核者除了施工單位之外,也包括了業主及監造單位,查核重點包括施工品質及進度等,希望藉此落實公共工程之品質與進度。
而今年工程施工查核小組功能及執行情形,查核工程之範圍包括縣府各機關辦理之工程,以及縣府各機關補助或委託其他機關、法人或團體辦理之工程,查核作業項目包括:
1、查核機關之品質督導機制、監造計畫之審查紀錄、施工進度管理措施及障礙之處理。
2、查核監造單位之監造組織、施工計畫及品質計畫之審查作業程序、材料設備抽驗及施工查核之程序及標準、品質稽核、文件紀錄管理系統等監造計畫內容及執行情形、缺失改善追蹤及施工進度監督等之執行情形。
3、查核廠商之品管組織、施工要領、品質管理標準、材料及施工檢驗程序、自主檢查表、不合格品之管制、矯正與預防措施、內部品質稽核、文件紀錄管理系統等品質計畫內容及執行情形;施工進度管理、趕工計畫、安全衛生及環境保護措施等之執行情形。查核件數方面:
1、查核金額以上之標案,以不低於當年度執行工程標案之百分之二十為原則,且不得少於二十件;當年度執行工程標案未達二十件者,則全數查核。
2、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未達查核金額之標案,以十五件以上為原則;當年度執行工程標案未達十五件者,則全數查核。
3、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之標案,以二十件以上為原則;當年度執行工程標案未達二十件者,則全數查核。
而今年上半年一至六月查核案件包括查核案12件、複查案1件;件數評分甲等1件、乙等12件。查核小組於查核時若發現缺失,機關應督促監造單位及廠商限期改善,並將改善前、中、後之情形拍照留存;經機關督導機制列管追蹤,確認改善完成後,報查核小組備查。
連江縣施工查核小組定期抽查地方大型公共工程
- 2011-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