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大陸就學可緩徵 8/1生效

  • 2011-08-02
(中央社1日電)配合教育部開放採認中國大陸學歷,內政部修正「役男出境處理辦法」,開放到大陸唸書的台籍役男辦理緩徵,本月1日起正式生效,民眾可向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提出申請。
 8月1日起,役男只要於19歲當年取得大陸地區大專院校入學許可,於19歲當年年底前在國外就學,並符合最高年齡限制(大專24歲、碩士27歲、博士30歲),就能向移民署申請核准出境,和到國外留學的狀況一致。
 值得注意的是,台生到大陸就讀,限於教育部承認的41所大陸「九八五工程」為主的學校,其餘仍都不承認學歷,也仍需按規定服兵役;但經政府核准到大陸設廠的台商子女,只要父母、本人都居住於大陸,便不受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