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部:安親班每週不超過5天

  • 2011-08-03
(中央社2日電)教育部在金門公布「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班)設立及管理辦法」草案,規定提供常態性服務,每週不超過5天,每天不超過晚間8時為原則。
 教育部表示,「課後班草案」預定年底前完成立法程序 ,101年1月1日公告實施,但新設課後中心有一年緩衝期,會在102年1月1日生效。
 草案中規劃,課後照顧中心(班)每名學童所需室內活動樓地板面積不得少於1.4平方公尺,所需室外活動面積(含陽台、露台)不得少於1平方公尺。另外,還要設置盥洗衛生空間、廚房或備膳室。
 草案中規定,課後照顧中心(班)應設置主任、課後教保服務人員。招收兒童30人以下者,要設置教保服務人員2人。每增收25人,應增置課後教保服務人員1人,未滿25人以25人計。
 教育部草案中規劃,兒童課後照顧中心(班)提供常態性服務,每週以不超過5天為原則,每天不超過晚間8時。假日期間機動性服務,自行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