乃卡巴精 產蛋中蛋雞不可使用 提供/連江縣衛生局

  • 2011-08-31
「乃卡巴精」是用於預防雞隻球蟲病之合法使用含藥物飼料添加物,依據行政院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動物用藥品法規」、「含藥物飼料添加物使用規範」,乃卡巴精可添加於養雞飼料中,添加用量為100-200ppm,肉雞上市前需停藥五日,但產蛋中蛋雞不可使用。
乃卡巴精殘留雞肉檢體:美國、加拿大為4ppm;澳洲及紐西蘭為0.5ppm;日本、歐盟及我國法規限量為0.2ppm。依據聯合國農糧組織及世界衛生組織之評估,其AID值(每日安全攝取量)為400微克/體重,以60公斤體重計算,即每人每日安全攝取量為24mg。乃卡巴精毒性低,動物試驗並未發現有致癌、致畸胎及胚胎毒性,但劑量高可能導致腎臟內沉澱結晶,傷害腎臟。
依衛生署現行公告,食品中之「動物用藥殘留標準」,雞蛋不得檢出乃卡巴精。不合格之檢驗結果已立即傳真通知農業單位建設局。衛生局同步聯合建設局追查供應來源、殘留原因及其養殖環境是否遭汙染,如為養殖業者違法使用藥品以致殘留,將移請農政單位建設局加強生產端源頭管理並依法處辦。
為確保飲食之安全與衛生,衛生局提醒消費者選購畜禽水產品時,最好選擇來源明確,認明有產銷履歷驗證標章者。並呼籲飼養農戶應確實遵守動物用藥品管理法之規定及避免養殖環境遭污染,農業機關及衛生機關將會持續監測上市前及上市後畜禽水產品之動物用藥品或化學品殘留,讓民眾食的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