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0日電)前東引軍郵局郵務員何品輝,涉嫌在民國94年間盜領全鄉民眾存放在軍郵局內的存款近新台幣4000萬元。台北市刑大這次在台北市逮到何品輝,發現何嫌被逮時身上只剩1萬餘元。
何品輝被控94年10月間,趁郵局經理休假時,盜走馬祖東引軍郵局內共約4000萬元存款,全數匯到妻子及親友的台灣帳戶。案發後,軍郵局多名主管遭懲處。
由於何品輝戶籍地在台北,案發當時由台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偵辦。檢調查出,何嫌返回台灣後,立即將帳戶提領一空,人即消失無蹤,市調處多次拘提撲空,檢察官於94年12月間以他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發布通緝。
台北市刑警大隊今年7月間接獲情資,得知何品輝在台北市及新北市流竄,立即由肅竊組組成專案小組蒐集何嫌生活習性。專案小組指出,何嫌個性細膩,行蹤隱密,夜間足不出戶,查緝工作極為不易。
經2個多月的追蹤比對,專案小組昨天下午發現何嫌的機車停放在台北市松江路、市民大道口,立即埋伏多名員警,守株待兔,趁何嫌騎乘機車時,將他逮捕到案。
何嫌到案後向警方供稱,他因把玩地下期貨,負債累累,才利用職務之便,陸續盜領客戶存款約3975萬元,償還債務,逃亡期間在大台北地區打零工、住旅社度日。警方發現何嫌被逮時,身上僅剩1萬餘元。
另外,何嫌在94年間涉嫌在鶯歌地區竊取一輛鑰匙未拔的機車,隨後作為逃亡的代步工具,也被板橋地檢署依竊盜罪通緝。
何品輝被移送台北地檢署歸案,檢察官以他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竊盜等罪,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檢方指出,由於刑法後來對公務員定義已修正,因此何嫌可能已不構成公務員資格,未來將在檢視卷證後,將全案改分業務侵占罪偵辦。
若依貪污治罪條例,竊取或侵占公有財物,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若僅構成侵占公務或公益所持有之物,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1000910
前東引軍郵務員何品輝盜領軍郵4千萬 落網剩1萬
- 2011-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