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推動計畫 說明列車開抵馬祖

  • 2011-10-14
 行政院執行「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ICF)推動計畫」,說明列車開抵馬祖,由內政部多功能輔具資源整合推廣中心主任李淑貞抵馬主講。(圖/文:曹重偉)

 行政院執行「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ICF)推動計畫」,說明列車開抵馬祖,由內政部多功能輔具資源整合推廣中心主任李淑貞抵馬主講。(圖/文:曹重偉)

 【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行政院執行「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ICF)推動計畫」,說明列車開抵馬祖,由內政部多功能輔具資源整合推廣中心主任李淑貞抵馬主講,詳細說明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促使相關人員了解新制鑑定標準內涵,並建立專業團隊之人員資格、培訓及課程標準,辦理人員培訓計畫,讓此新制能順利上路。
 根據內政部97年統計顯示,全台身心障礙人口數已達104萬585人,佔總人口數的4.52%,如何讓這些族群權益受到更妥善之保障,實為刻不容緩之事。政府在2007年7月11日修正公布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為了與世界同步接軌,將採用WHO所頒布的「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 Disability and Health, ICF)」。
 有鑑於此,行政院委託臺北醫學大學團隊辦理「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ICF)推動計畫」,邀請國內各領域的專家學者,聯合進行編撰的工作,以製作出適合台灣本土的ICF編碼標準,並於各縣市辦理說明會,透過這些親自參與計畫的專家學者,將參與經驗分享給與會人士了解,並透過討論,將在地經驗提供給專家學者參考。
 馬祖場次日前於縣府多媒體簡報室舉辦,由內政部主任李淑貞主講「身心障礙者鑑定與需求評估新制規劃」,分別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法條,說明身心障礙主權益保障法簡介,再就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簡介及編碼指引做說明,指出ICF核心精神就是「愛、攜手、服務」,此制度下之身心障礙者,是指身體系統構造或功能有損傷或不全,導致顯著偏離或喪失,影響其活動與參與社會生活者,障礙僅存在於個人與其所處的環境因素之間,由互動中產生,不再以過去個人身上的特徵生理或心理有損傷,就表示是障礙者,亦即將障礙由靜態成為一動態的概念。
 ICF也引導我國福利和服務供給有不同的思考方向,一為改變現行齊頭式的服務模式,針對身心障礙者的特質及需求,提供個別化與多元化的服務,促使身心障礙者平等的參與社會;再者是不再被動等待身心障礙者上門申請福利服務,而是「主動」將每位身心障礙民眾納入個案管理,生涯轉銜服務以提供適當服務,身心障礙者預定明年七月起開始實施換證,由縣府通知並安排換證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