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罰款催繳單 超商可繳費

  • 2011-10-31
100/10/31(中央社31日電)交通違規罰單若逾期未繳,收到行政執行處寄發催繳通知時,只能到執行處或監理站繳款,交通部公路總局考量便民,今31日起,持新台幣2萬元以下催繳通知,可在超商繳罰款。
 公路總局說,民眾常會因一時忙碌忘了繳罰款,為方便民眾,已與法務部完成電腦測試,今起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行政執行處所寄發未滿2萬元的交通違規罰鍰催繳通知書將印三段式條碼,民眾收到通知書後,可至各地便利超商包括服務據點繳納。
 公路總局提醒,民眾持印有三段式條碼的催繳通知書,可直接以掃描條碼繳款,每筆手續費7元,但仍應依通知書所定期限內繳納,逾期將無法代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