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11/11(中央社電)國內醫界一項調查研究發現,近半數年輕網路成癮者合併憂鬱或物質濫用現象,「網路成癮」不該單純視為個人嗜好,應列為「疾病」診治。
臨床「網路成癮」定義為「1天連續上網7小時,且連續3個月同樣行為模式」,即會出現社會功能不良行為包括:電腦關機有坐立不安、焦慮易怒及腦海浮現網路畫面;還有拒絕與人社交、不吃飯、翹課、翹家及自我控制力差等。
網路成癮率人口在經濟及資訊科技發達地區比較多,但有人視為僅是個人嗜好導致社會適應不良;也有人持相反看法,認為網路成癮是一種精神疾病,應對症治療。
全球精神科尚未形成對「網路成癮」臨床治療標準的共識,美國醫界精神科正著手制定治療準則,「網路成癮」病症治療分藥物及心理情緒疏解,期能為這些人找一個重生的出口。
網路成癮 精神科醫師:應診治
- 2011-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