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立委選戰正式起跑!連江縣選舉委員會昨天公告第八屆立法委員選舉連江縣區域候選人申請登記,欲申請登記為連江縣區域之候選人者,請向連江縣選舉委員會(地址: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76號)申請登記,領表期間為今年十一月十七日起至十一月廿五日止,申請登記期間為今年十一月廿一日至十一月廿五日止,受理時間均為上午八時起至十二時止、下午一時三十分起至五時三十分止,如逢例假日,均照常受理登記;請有意參選人密切注意選務相關訊息。
縣選委會昨天公告第八屆立委受理領表及登記相關事宜,申請登記資格如下:
一、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3歲,即於民國78年1月14日(包括當日)以前出生,在各該選舉區繼續居住4個月以上者(即於民國100年9月14日(包括當日)以前遷入連江縣,但在100年11月11日選舉公告發布後,遷入不同選舉區者,不得申請登記為候選人。)居住期間,區域選舉以連江縣區域為範圍計算。
二、凡於民國98年1月14日以前(包括當日)回復中華民國國籍滿3年者;及於民國91年1月14日以前(包括當日)因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滿10年者,得依規定申請登記為候選人。
主要申請登記手續如下:
一、申請登記為候選人者,應於規定之候選人登記時間內,備具規定表件及保證金,由本人或委託他人向該會為之,並應繳驗國民身分證(驗後當面發還)。但委託他人代為辦理上項申請登記者,並應繳驗申請人及受託人之國民身分證(驗後當面發還),並附委託書。
二、應備具表件及保證金:候選人登記申請書1份。候選人登記申請調查表1份。(自行粘貼相片1張)。本人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1份。(全部或部份謄本,但記事欄不可省略)。本人一式二寸脫帽正面半身光面相片,應繳交相片5張數(包括自行粘貼登記申請調查表1張,背面書明候選人姓名)。刊登選舉公報政見及個人資料1份。設競選辦事處者,競選辦事處登記書1份。經政黨推薦者,其政黨推薦書1份。(登記期間截止後補送者,不予受理)。國民身分證(驗後當面發還)。退伍、退役、停役、辭職或退學者,應繳驗正式證明文件正本1份。保證金數額:每人均為新臺幣二十萬元,保證金之繳納,以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保付支票或郵局之劃撥支票為限;繳納現金不得以硬幣為之。申請登記之候選人應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之規定填具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表,於申請登記時,向該會提出。
縣選委會表示,候選人登記申請書、登記申請調查表、政見稿紙、競選辦事處登記書、政黨推薦書、公職候選人財產申報表等由該會印製,免費供給申請登記為候選人領用,或由中央選舉委員會網站下載(網址:www. cec. gov.tw)。
立委選戰起跑 縣選委會公告受理領表登記相關事宜
- 2011-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