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馬祖列島與海洋環境文化研討會10月29日、30日邀請多位國內外知名學者發表馬祖相關研究,為分享讀者,本週起陸續刊載。
如何利用海洋、保護海洋和島嶼環境,讓資源永續為用,並使馬祖更能蘊育出優質文化,提升人們對海洋環境保育的意識,並能落實於生活之中,是永續馬祖努力的目標。
摘要
古蹟保存的種種問題糾結於對古蹟真實性缺乏掌握,而古蹟真實性的混淆不清或莫衷一是,則根基於人們習以機械觀物性來看待古蹟。我們應視古蹟為活生生的生命體,把握古蹟之人/建築/自然環境/文化環境的相互交融共構而出的生命真實性,探討古蹟生命發展歷程每一階段的文化場域質感。由於古蹟生命的動態性發展特性,我們不能將古蹟無差別地定格式凍結在某一過去樣態,而需參照各個古蹟的保存特性,由相關社會行動者透過公共領域,在「過去」類別之始終如一型生命真實性、「現在」類別之現代詮釋型生命真實性、「未來」類別之未來轉譯型生命真實性中,仔細檢視任一修復決策是否同時符合古蹟價值確保與生命真實性命題。如此,方能把握古蹟每一生命階段的意義、氣度、格局、發展機制及問題等,也才能思索古蹟生命發展歷程中種種變與不變的原因,而不會將古蹟保存化約為材料、工法、樣式、風格等物性修復而已。
一、緣起
有緣於連江縣政府文化局曉雲姐與嘉玲的美意,我於2011年8月到莒光鄉福正村曹宅閉關一個月。待在東莒兩週後,我對東莒有了初步的感受與瞭解,認為東莒的法定文化資產不應僅有東犬燈塔古蹟、大浦石刻古蹟、及熾坪隴遺址,而至少應有20∼30個法定文化資產(包括文資法所列的古蹟/歷史建築/聚落、遺址、文化景觀、自然地景、傳統藝術,民俗與相關文物、古物等七大項),或者至少有100個「島定文化資產」,即由東莒島民自己認定值得珍視保存的文化資產(而非由縣府審議委員會認定,並跳脫文資法侷限,例如迷你郵局的磨石子櫃台及蓋郵戳的挖洞桌子)。然而,負責文化資產業務的曉雲姐聽了一臉驚恐,她舉例說明馬祖古蹟保存與修復的一些困擾,當某個法定文化資產需要修復,而專業規劃團隊、社區居民、業主、業務單位、其他相關部門等對於古蹟真實性(尤其是應該修復成什麼樣子)意見不一,又因經費有限、會計限制、審計要求、法規桎梏、上級單位僵化、相關單位本位主義、民意代表壓力、營造廠擺爛等諸多問題糾葛時,單單一個古蹟修復就令她焦頭爛額,遑論小小東莒若出現數十個法定文化資產時該如何處理?
二、古蹟真實性困擾
上述種種問題糾結於「古蹟真實性」此命題。對於古蹟真實性的看法不同,相應出來的處理方式與要求不同,則所認知或遭遇的問題也將不同。例如,如果對東莒聚落保存的真實性看法是以景觀為要的「傳統建築外觀保持石砌牆即可」,則以鋼筋混凝土為內裡而外砌大陸進口量產石塊的作法,根本不會有何處尋覓傳統匠師、灰作材料的調配、亂石砌工法、使用舊木料如何核銷、新木料浸水陰乾兩年時程、社區居民交換工共同參與可否列為自籌款等等問題。
其次,古蹟修復真實性命題也不是文資法所謂的「原樣、原貌、原工法、原材料」就能解決。許多古蹟業主經常抱怨漏水、白蟻、潮濕、空間不夠用等問題,也非常擔心結構耐震度如何,或對於古蹟修復行政程序繁瑣冗長而非常不耐。而更嚴重的問題是,許多負責古蹟修復的建築師談不出古蹟的核心價值與意義,而只會更換腐朽材料,也不知從環境及人為使用來根本處理,又編列天價工程款,使得許多古蹟修復不是窒礙難行,就是問題重重而惹人厭煩。
再者,文資法第廿一條第二項:「前項修復計畫,必要時得採用現代科技與工法,以增加其抗震、防災、防潮、防蛀等機能及存續年限。」使得許多掌握不住傳統建築技術精髓的建築師即以「傳統建築不耐震」為由,將震災倒塌或毀損的古蹟以鋼筋混凝土取代木土磚石來「重建」,再外貼磚皮來宣稱這樣子就是古蹟。當國定古蹟帶頭如此做時,意味著台灣傳統建築技術將逐步走向滅亡。
或者,有些用心的建築師援引國際憲章(如威尼斯憲章等),而主張真實性、可逆性、可辨識性、最小干預原則、舊構件再利用等原則來進行古蹟修復。依照這些廣被接受的原則所修復的古蹟卻經常是新舊雜陳、斑駁不一,顯得相當不協調而令人心生「怎麼會這樣呢?」的疑惑。而有些修復團隊根本是水準與態度皆低下,不用心於材料與工法考證及色澤與氛圍的協調性,而卻以「可辨識性」說詞來矇混。
上述種種糾結於「真實性」命題的古蹟保存問題總結來說,皆因將古蹟囿於機械觀式物件來看待。一個機械性的物件沒有生命,只有以各種零件、元件、構件、組件來結構性組裝與運作。而且,一個機械性的物與其他物之間沒有關聯。例如機械觀下的一輛轎車不管行駛於亞洲、非洲、歐洲、美洲,都是由車體、引擎、變速箱、傳動軸、輪子等基本構件所組成,哪一個構件出了問題,就修復該構件或更換之,以恢復應有的功能。輪子只要是規格相符,可選用任何一個品牌。若要省錢,可到汽車「殺肉場」尋找報廢解體汽車的二手零組件來更換。古蹟修復者若將古蹟看成是沒有生命的機械性「物」,看到木構件腐朽就仿作更換,看到白蟻蛀蝕就下藥撲殺,看到瓦片破裂就更換新瓦,看到屋頂漏水就鋪上防水氈。因為面對的是無生命的物件,因而對待這棟與自己毫無牽連的建築或構件都不需帶有任何感性,也無須談修復原則(但還是要寫作文應卯),只需以工具理性的嚴謹來恢復其原有形貌、確保結構安全、符合法令規章、重啟使用功能、順利結案請款等即可。
汽車之為物事實上有其個性與生命,是個活生生的生命體,並且與它所處的環境及其他生命體息息相關。每輛車的個性不一,不但表現在啟動、起步、加速、換檔、操控、煞車、油門、油耗、保養等種種「感覺」(而非性能與數字),更是駕駛者/汽車/環境三合一的綜合體。如果駕駛者無法體察環境特性,並以同理心來與此汽車個性共振共鳴以達人/車/環境三合一境界,則此車將會被糟蹋掉,甚至開車時發生危險。同時,一輛汽車處於海風/車庫、日照/遮蔭、石頭路/柏油路、急駛急煞/慢斯條理等自然環境及駕駛習性下,其生命發展將大不同。而一輛車亦可能改變一個家庭的產業產銷樣態(例如農家有車後可自行將蔬菜運到市場販售,而不必再被菜販壟斷),因而被視為家庭不可或缺的一分子。相同地,建築是活生生的生命體,如此看待建築才有可能把握古蹟保存真實性的命題,也才有可能演繹出解決古蹟保存困境的種種辦法與策略。
三、建築是活的生命體
當夕陽照耀著福正海灣金光閃爍,我坐在東莒福正村曹宅二樓,可以感覺到二樓的兩個房間雖然以薄薄的木板隔間,卻有著根本的差別。強勁的西南風灌入陽台紗門,使得西向的第一個房間明亮而又沒有西曬的悶熱;相對的,一牆之隔的第二個房間卻是陰暗而缺乏生氣。地水風火、建築、與我的因緣際會,形塑了這兩個房間在此當下脈絡的個性差異。
1、地水風火指環境脈絡條件,「地」為此建築處於東莒島福正海灣邊東北側高地;「水」指面臨海域又有季風中的豐沛水氣;「風」指夏天的南風或西南風,包括其風質、風勁、風向等;「火」指陽光,包括其走向、強弱等。
一棟建築如果只是木、土、磚、石、鋼筋、混凝土的組構,將是沒有生命的死建築。一棟建築若是活生生的生命體,需能做到人/建築/自然環境/文化環境的互動融合。首先,人要很清楚透過此建築與環境將過著如何的生活方式,並更進一步地,由於此生活方式而造就自己的生命如何發展。如果生活在寸土寸金的台北市,人們對於土地與空間錙銖必較,盡可能將房子蓋到最滿(或還希望透過窗戶外推、屋頂加蓋等多「偷」一些空間),或以SRC蓋成高樓大廈以擠進更多的人。而由於房價昂貴,因而背負房貸的中產階級就只能拚這命工作賺錢,沒有時間去想人生的意義為何等命題。這種緊張的空間使人成為忙碌的陀螺。東莒的面積雖小,但過疏人口使得居住環境相當閒散,山勢地形使得各棟建築之間高低落差有致並有著相當的間隔,處於強勁海風之中使得建築不能過高,而簡單的生活方式也使得室內空間可以相當簡約。更有趣的是,東莒面積雖小,但在簡約的建築與聚落量體下,家家戶戶(包括公務員)幾乎都有一塊田可耕作。此地的砂質土、海風、及水源的珍貴性,使得稻作成為不可能,而是各式各樣無須大量用水的四季蔬果,尤其是東莒三寶之一的西瓜。此地沒有資本主義市場機制,而是鄰里之間不同蔬果收成之後的相互饋贈、交流、分享,而使得此海島的家家戶戶的蔬果都相當豐富,人際關係亦因而相當緊密,這種鄰里之間的親密關係(加上綿密的親屬關係)也使得家戶建築之間相互尊重,而不會使建築量體過份擴張。
這都是處於都會地區緊張空間的人們所無法想像與企盼的空間形式與生活方式。
人們蓋房子是為了在此環境生存與生活,因此需與四季變化、地水風火、蛇虺魍魎、蚊蠅蟲蟻等一起共構房子,包括所採取的建材需如何與環境相融合(如木頭的在地穩定化與避免蟲蛀,石砌牆的縫隙如何防風防水);亦即這棟建築應涵納所在自然環境的脈絡特質,才會是適合居住的房子。其次,一棟建築深受家戶經濟、家庭觀念、親族關係、風水觀、產業樣態、營建體系、治安狀況、建材取得等文化環境所影響(例如早年東莒石材打製不易,更不可能規格齊一,因此善用大小形狀不一的各種石材而發展出亂石砌工法)。由於傳統建築涵納了在地文化環境的脈絡特質,才使得傳統聚落有著相當協調的民居量體、樣態、與風貌。總括而言,宜居宜家的建築作為一個文化物種,要能在所處自然/文化生態環境中找到適當的區位(niche),方能與自然/文化環境和諧共存。
住進居家建築不是像房地產廣告所說「拎著一只皮箱即可住進來」那般地隨意;只有旅館才能如此,因為旅館客房乃是刻意營造的私密空間,隔絕各種外在環境干擾。旅館透過每天更換床單、衛浴用品、清除客人遺留,杜絕了任何使用者個性的殘留,因此不管每天如何更換房客,對客房不會有任何影響。相對的,居家建築就充滿了因住戶生活而來的個性,這在我們借住朋友家時,甚至僅是借用廁所時,一時所感受到的不適應或不自在即可感知。
人們住進居家建築需不斷地用身體感受四季變化下的風吹日照、蟲鳴鳥叫、溫溼變動、空氣流通、風沙塵土、鄰里聲音,也要不斷地尋求與蟲蟻共處之道,因而裝紗窗、外推開窗、屋簷遮蔭等,同時也隨著一天日照變化而調整生活起居空間。更進一步地,隨著住戶生活方式、產業樣態、使用習慣、功能需求、個人品味而讓居家空間愈來愈個性化,更因為家中有小孩或老人而加裝安全門、扶把、改裝一樓孝親房等調整。由此可見,若缺乏身體感式的環境適應,將難以忍受環境樣態(如認為蟲鳴鳥叫或海浪船聲為噪音);若缺乏個性化調整,將難以適性適所;此即人/建築/自然環境/文化環境需共體共構之故。(未完待續)
馬祖列島與海洋環境文化研討會/古蹟保存的生命真實性:一個東莒的緣份(文/林崇熙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文化資產維護系教授 )
- 2011-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