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竟瑋/南竿報導】與全國一致,地區身心障礙者將於明年七月十一日起分兩階段實施換證,馬祖地區近四百人將受影響,首波對象為新申請人,或申請重新鑑定者,及原本身心障礙手冊註明有效期限人士。至於領永久期身心障礙手冊民眾,則是在民國一百零四年七月十一日至一百零八年同日,由縣府通知安排換證。
新法採用ICF制度,是由世界衛生組織所建立的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新制下的「身心障礙者」不再是因為生理或心理有損傷就被視為障礙者;而是會經過專業評估,將「身體系統構造或功能有損傷或不全,導致明顯偏離或喪失,影響其活動和參與社會生活者」,定義為身心障礙者。
縣府民政局表示,新制改變了齊頭的服務模式,針對身心障礙者的特質以及需求,提供個別化與多元化的服務,促使身心障礙者平等地參與社會;且政府不再被動地等待身心障礙者上門,而會「主動」地將每一位身心障礙民眾納入個案管理,生涯轉銜服務以提供適當協助。
新制的鑑定人員包括專業醫師、治療師與社工、特教及就業輔導人員,以政府主動組成評估團隊,對民眾提供服務,所核發的不再是「身心障礙手冊」,而是「身心障礙證明」,原則上期限五年,障礙無法減輕或恢復者逕予核發,但仍需尊重醫師臨床判斷。
民政局社會勞工課指出,新證明核發前,以原證明繼續享有法定相關權益,鑑定的結果若鄉親有意見,也可以在三十日內聲明異議。
民政局強調,絕對會尊重身心障礙者的需求與權益;舊法的「需求評估」主要看一個人的構造,新法則是個別地看一個人在日常生活中參與社會與環境的互動狀況,主動提供身心障礙者所需的福利項目。
身障手冊明年7/11起全國同步兩階段換證
- 2011-12-06

地區身心障礙者將於明年七月十一日起分兩階段實施換證,圖為新舊規定的差異表。(圖:縣府民政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