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選委會:立委選舉電視政見發表會,不開放助選人員參加

  • 2011-12-21
 【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各立法委員候選人陣營注意了,連江縣選舉委員會表示,原電視政見發表會實施要點規定,「如有助選人員到場,以一至三名為原則」,已經中選會函釋違反「公職人員選舉公辦政見發表會實施辦法」,故此屆立委選舉公辦電視政見發表會當天,除主持人、候選人、選務人員及工作人員外,他人不得在場,提醒各陣營勿派助選人員到場。
 縣選委會近期將舉辦立法委員公辦電視政見發表會,而該會昨天特別表示,縣內實施多年的「立法委員電視政見發表會實施要點」,原規定「如有助選人員到場,以一至三名為原則」。
 唯連江縣選舉委員會此次辦理第八屆立法委員選舉電視公辦政見發表會實施要點,經中央選舉委員會函覆,依據「公職人員選舉公辦政見發表會實施辦法」第16條第1項前段規定,公辦電視政見表會現場,除主持人、候選人、選務人員及工作人員外,他人不得在場。故原實施要點第11條「候選人應該通知日程表所列地點於規定時間10分鐘以前到達會場(如有助選人員到場以1至3名為原則)」中,「(如有助選人員到場以1至3名為原則)」與中央法令規定不符,縣選委會已依函覆予以刪除。
 縣選委會表示,依上述原因,故此屆立委選舉電視政見發表會,縣選委員將依規定,不開放助選人員陪同候選人參加,敬請各候選人密切配合及遵守;今天上午十時將進行號次抽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