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正

  • 2012-02-11
 本報二月十日一版:關於內政部馬祖土地問題第四次專案會議,內政部接受不須修法前提建議,土地問題獲重大突破之報導。
該報導文末:縣地政「事務所」,更精準說法應是地政「機關」。-縣府民政局地政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