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需「分戶提供」所得與扣除額資料,3/15前提出申請

  • 2012-02-18
 【記者邱竟瑋/南竿報導】今年五月報稅時,需要所得資料與扣除額資料「分戶提供」的鄉親,可以在三月十五日以前向北區國稅局馬祖服務處申請,逾期不予受理。國稅局馬祖服務處指出,這是方便家裡有特殊情形,不希望另一半查閱自己的所得與扣除額資料時,所申請的服務,去年有受理過一位。
 配合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財政部已經將納稅人申請查詢涵蓋的所得人範圍,擴大到納稅義務人、配偶與未滿二十歲的子女,及年滿二十歲,被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列報扶養的子女,課稅年度前兩個年連續被納稅義務人或配偶列報扶養的直系親屬也包括在內。
 因此,財稅單位提醒民眾,申請分開提供所得與扣除額資料時,對象分為兩種,一種是本人與配偶分開提供;另外則是與年滿二十歲子女或直系尊親屬申請與納稅義務人分開提供。
 申請方式也有兩種,向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申請者,應以憑證或以申請人之「中文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課稅年度十二月三十一日戶口名簿上所載之「戶號」為通行碼,透過網際網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tax.nat.gov.tw)申請。
 向稽徵機關(國稅局)申請者,得以郵寄、傳真、親至稽徵機關提出申請書之方式或寄發電子郵件之方式申請,並應於申請書上載明申請人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戶籍或通訊地址、聯絡電話及申請日期,將申請書寄達或送達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或其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免費諮詢電話0800-000321,或請洽北區國稅局網站www.ntx.gov.tw查詢申辦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