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上處理/網友反映:午沙路段標誌桿黃黑斜紋貼錯方向 交通局已派員會勘

  • 2014-01-21
 【記者邱竟瑋/南竿報導】有民眾指稱北竿往午沙路段,一處路牌柱子的斜紋標線貼錯,恐衍生車禍與國賠爭議。縣府交通局表示,已派員會勘,並將詢問中央,再次確認統一設置之基準。
 本月15日有署名HS的網友於本報「馬上處理」指稱:「今日馬報第二版有一張照片是通往午沙標誌牌建議整合的照片,其中午沙港指示標誌牌面的黃黑斜紋方向貼反了,麻煩通知相關單位改正並全面清查是否還有貼錯方向的情形,否則發生車禍時,用路人可以交通設施設置不當申請國賠,不可不慎」。
 經詢交通局服務窗口,該局已派員會勘,並將詢問中央再次確認統一設置的基準,以維護行車安全。
 我國設置道路標誌,主要是依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其第20條第3項規定:標誌設於易被撞或影響交通之處者,其支柱或支架應漆黑黃相間之線條,條寬20公分,由下而上至標牌下緣為止,最高距地面180公分。
 該規則第161條並指出:路旁障礙物體線,用以表示路旁之障礙物體,促使車輛駕駛人提高警覺。劃設於路旁障礙物體上。本標線為黃黑相間斜紋線,線寬10公分至30公分,自上至下向路心傾斜45度,其高度距地面為180公分。但護欄、緣石及行道樹得標繪白色。為促進夜間行車安全,本標線得加裝危險標記。
 另有部分鄉親認為,此一路牌柱子的黃黑斜紋方向不構成行車威脅,因此毋須修正,縣府交通局慎重起見,已會同相關會勘,並將再次確認統一設置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