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光鄉代會臨時會 所、會組織自治條例修訂,刪除加冠「福建省」文字

  • 2016-12-08
 【記者宋幸儒報導】莒光鄉民代表會第十屆第五次臨時會,7日議案審查、臨時動議後順利閉會。會中議案審查,配合連江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修正,莒光鄉公所及莒光鄉民代表會組織自治條例修訂,刪除加冠「福建省」文字,並自106年1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