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馮紹夫報導】又查到大陸民眾「假觀光真打工」案件。一陸籍女子以離島小三通自由行名義在南竿卡拉OK店非法打工,27日被移民署、警察臨檢查獲,昨日下午已將該女子遣返出境並裁處2年內禁止申請入境;而雇用非法打工的店家張姓負責人則以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函送福建連江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大陸地區人民張○燕,以離島小三通自由行名義,從福建省福清市到連江縣南竿鄉觀光旅遊,卻被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連江地區行政中心移民官會同連江縣警察局員警,於12月27日下午,在「叮○卡拉OK店」實施臨檢時,當場查獲在內從事打雜、看櫃檯收錢及算錢等工作。
該陸女表示,因母親年紀大且身體及記性都不好,才會以自由行方式到馬祖地區,在母親張○妹所經營的卡拉OK店內幫忙,並不認為有違反規定。
該店負責人張○妹因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5條第4款及第83條第1項規定,函送福建連江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昨日由移民署與調查局馬祖調查站幹員,共同將其以小三通方式遣返回大陸地區,該大陸女子也被移民署裁處管制2年不予許可其申請入境。
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連江地區行政中心召集人王驥表示,依規定陸客以觀光自由行方式入境,不得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或工作,移民署呼籲民眾不得僱用或留用類此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從事未經許可或與許可範圍不符之工作,違反者,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83條第1項規定,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金。
假觀光真打工 移民署查獲一陸籍女子南竿卡拉OK非法工作
- 2016-12-31

一陸籍女子以離島小三通自由行名義在南竿卡拉OK店非法打工,昨日下午移民署與調查局馬祖調查站幹員以小三通方式將其遣返出境。(圖: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連江地區行政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