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措施又一樁! 公用事業帳單中獎 6月起可直接郵局兌領

  • 2017-02-18
 【本報訊】政府便民措施又一樁!財政部表示,為提供民眾多元領獎管道,今年3、4月期起的公用事業帳單,將增列「領獎收據」欄位,如果中獎,民眾就可持載有領獎收據的帳單,自6月6日兌獎日起,直接向郵局兌領中獎獎金,呼籲民眾繳完費後千萬別亂丟。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馬祖服務處表示,公用事業自105年1月1日起加入開立無實體電子發票的行列,並由公用事業核對中獎清冊通知中獎。不過,僅有辦理指定帳戶的民眾,中獎後會直接將獎金匯入該帳戶外,其他民眾若中獎,須先至4大超商的多媒體事務機(KIOSK)列印中獎發票證明聯,再持該證明聯到郵局兌領獎金;或由公用事業自行列印郵寄(如中華電信)中獎發票給用戶,除了增加領獎的不便之外,也未落實電子發票無紙化政策的目的。
 有鑑於此,財政部於去年12月15日修正發布《統一發票給獎辦法》,增加以公用事業紙本帳單作為兌獎憑證,也就是說,公用事業開立抬頭為今年3月以後的帳單,將會增列「領獎收據」欄位,民眾如對中3、4月期以後的各期發票,就可以載有領獎收據欄位的公用事業帳單,直接向郵局領取中獎獎金,無須再到超商列印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
 該處指出,新增此種兌領獎方式,除可落實無紙化政策外,也能減少公用事業郵寄電子發票證明聯給中獎民眾的成本。對中獎用戶來說,可直接前往郵局兌領獎,節省前往超商列印證明聯的時間,達到簡政便民目的。不過此種兌領獎方式,目前僅限於紙本帳單,若中獎通知是以EMAIL方式寄給用戶,中獎的民眾仍須自行印出領獎證明聯後再兌領獎。
 對此,國稅局表示,未來會持續精進,讓申辦電子帳單的公用事業用戶,亦可直接透過EMAIL領獎。由於3、4月期統一發票開獎日期為5月25日,因此,本項便民措施將於兌獎日6月6日起實施,呼籲中獎民眾可多多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