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度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分開提供申請,3月15日截止受理

  • 2017-02-27
 【記者馮紹夫報導】國稅局馬祖服務處表示,為便利民眾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稽徵機關提供所得及扣除額資料的查詢服務,並且為兼顧民眾權益,納稅義務人、配偶、滿20歲子女或直系尊親屬自2月15日起至3月15日止,得依規定向國稅局申請不提供「全部扣除額資料」或「醫藥及生育費扣除額資料」,其申請對象、分開提供之原則及申請方式說明如下:
 一、有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之納稅義務人與其配偶,得依規定申請將其本人與配偶之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分開提供。
 二、課稅年度之前一年度受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申報扶養之滿20歲子女(在國內有正式學籍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及課稅年度之前兩個年度連續被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申報扶養之直系尊親屬,得依規定申請與納稅義務人之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分開提供。
 三、自102年起申請分開提供者,以後年度之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即分開提供,不需再行申請。
 四、申請方式如下:(一)以網路申請者:請以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或以申請人之「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105年12月31日戶口名簿上所載「戶號」為通行碼,於106年2月15日起至106年3月15日止,透過網際網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tax.nat.gov.tw)申請。(二)以郵寄、傳真、寄發電子郵件方式或親至稽徵機關提出申請書者:請於申請書上載明申請人姓名、出生年、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戶籍或通訊地址、聯絡電話及申請日期,於105年3月15日前,將申請書郵寄或遞送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或其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申請書可至稅務入口網(網址:http://www.etax.gov.tw)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