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重偉報導】為加速辦理土地總登記案件,縣府土地專案小組21日特召開馬祖地區土地總登記案件審查及異議協調處理會,會中就推動小組所提出6項議題進行研商,在國防部軍備局及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代表均釋出善意之下,協調過程相當順利;主持人秘書長張龍德強調,政府是一體的,國防部已有相當誠意願意配合縣府「還地於民」政策,下屬單位應該全力落實,避免提出異議或訴訟,也肯定透過這樣的協調,建立往後發生相關糾紛的標準處理程序,若尚有爭議就採現勘方式處理。
有鑑於未登記土地總登記作業程序影響人民權益甚鉅,且本縣土地問題歷經多年數次辦理,新舊案錯綜複雜,故本縣為協助行政機關辦理,特由秘書長召集成立土地問題對策專案小組,21日召開第一次會議,並邀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及軍備局代表共同出席,研商土地總登記相關疑義;與會人員包括地政局長曹爾元、財政稅務局長陳孔官、工務處長陳忠義、消保官楊遠鵬、行政處副處長劉志淵。
會中主要討論6項議題,分別是請軍方就戰地政務時期之軍事「管制區」、「營區」等予以明確定義、民眾申請時效取得所有權,申請人於主張佔有之始就應年滿7歲即可,亦或年滿15歲、民眾登記申請書案付土地四鄰證明書所填寫地號,究應以地籍圖所示為主亦或以指界後測量結果之實際暫編地號為真正,另如保證人於審查期間不幸過世,得繼續援用原證明書或是另覓新保證人重新填具、戰地政務時期機具未似台灣隨手可得,農耕不易,範圍著屬有限,惟究以坡度多少方為適宜耕作農牧之用、民眾申請土地如期現況為房屋前非公用土地,廣場及非公共巷道者,得否為時效取得之標的、另國產署金馬辦事處今年1月函送5件提訟相關資料,為不服縣府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先前所做成之調處結果,應進行協調並停止訴訟。
與會人員發言相當踴躍,認為此6議題的關鍵還是在於民眾如何舉證證明土地是他所有,其他關於土地坡度、耕作事實及所謂合理範圍的認定,會中一致認為應以現勘來做個案的解決,才能有效解決爭議。張龍德強調,軍方相關單位應該避免提出異議或訴訟,也肯定透過這樣的協調,建立標準處理程序。
地政局指出,依視為所有人規定,所申請土地之權屬以民國62年7月31日前主張權利人當時使用或占有土地情事,惟年代久遠,舉證不易,尤其對有爭執之土地,認定其權屬更屬不易,為強化實質審查機制,事先向地方之耆老或非常熟悉當地事務之公正年長人士諮詢訪問,再於審查有糾紛土地或不動產糾紛調解委員會召開調處會議時,作為審查人員或調處委員判斷之參考。至於部分指界面積過大恐涉及指界不實之案件,而影響其他人申請之權利,故指界面積過大之案件先提經專案審查小組審認,申請資格不符者予以駁回,申請資格符合者依相關函示移送測量通知重測,以加速辦理釐清糾紛案件作業程序。
土地專案小組召開第一次會議 研商土地總登記相關疑義
- 2017-03-23
有鑑於未登記土地總登記作業程序影響人民權益甚鉅,特由秘書長召集成立土地問題對策專案小組,21日召開第一次會議,並邀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及軍備局代表共同出席,研商土地總登記相關疑義。(圖/文:曹重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