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嘉榮報導】加強山隴蔬菜公園環境景觀改善與管理,縣府產發處擬制定自治條例,15日召開公聽會討論條文內容,並聽取農民及地主意見,更符合民眾需求,後續仍須經由縣務會議及議會審議。
產發處長劉德全表示,期能提升蔬菜公園農業效益,以及觀光發展,推動有機和少用化學農藥,增加農業經濟效益和農民收入,並保障現有農民權益,相關變革造成農民損失,將給予賠償,而條文若有窒礙難行地方,將依實際情況調整或以個案方式處理。
鄉親提出,生產作物高度不得超過100公分,顯不合理。條文列出擅自畜養禽畜及飼養魚類,應簡化為擅自畜養動物。罰則應酌情修改,以及無力耕作者輔導轉租等相關問題。
自治條例條文內容包括維護環境視野景觀,園區內限高及限制設施規定。輔導農戶轉型改以友善農耕方式栽種相關補助措施。輔導生產作物優先進行地產地銷及安全檢驗。專區土地均為私有地,為利後續管理,訂定租金租賃土地辦法,由縣府統一管理。專區環境景觀維護管理、專區內不得發生行為訂定、明定違反規定罰則、訂定舊有設施處理方式、生產作物違規使用農藥規定執行、罰鍰未依規定繳納執行。
連江縣山隴蔬菜公園友善農耕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公聽會15日晚間7時於介壽村老人活動中心召開,行政處副處長劉志淵也與會討論。為落實監督控管爰制定自治條例,冀求將介壽蔬菜公園提升為兼具生產與觀光二項主軸農業示範專區,以無化學藥劑防治友善農耕方式進行耕作,並輔導農民計畫性生產無農藥經濟作物,帶動地區農業升級促進產業發展。
山隴蔬菜公園友善農耕管理公聽會 聽取農民及地主意見
- 2017-06-19
連江縣山隴蔬菜公園友善農耕管理自治條例草案公聽會15日召開,討論條文內容,並聽取農民及地主意見。(圖/文:吳嘉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