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機車燃料費開徵 公路總局辦理抽獎活動,鼓勵所有人儘快完成繳納

  • 2017-07-21
 106年自用汽車及機車燃料使用費己於7月開徵,公路總局辦理「繳納『機車』汽燃費,天降騎機獎不完」抽獎活動,鼓勵所有人儘快完成繳納。(圖:公路總局)

 106年自用汽車及機車燃料使用費己於7月開徵,公路總局辦理「繳納『機車』汽燃費,天降騎機獎不完」抽獎活動,鼓勵所有人儘快完成繳納。(圖:公路總局)

 【記者馮紹夫報導】106年自用汽車及機車燃料使用費已於7月開徵,公路總局所屬各區監理機關已陸續寄出繳納通知書。連江監理站表示,目前地區還有3分之2以上車主未繳稅,繳納期間自即日起至7月31日止,同時交通部公路總局為鼓勵機車車主繳納汽燃費,特別舉辦抽獎活動,獎品相當豐富,提醒民眾盡快繳納。
 106年度自用汽、機車燃料使用費自7月1日起開徵,繳納期限至7月31日止,為方便車主繳納,除公司法人及行號所有車輛外,個人名下的所有汽機車將會以總歸戶方式列於同一張繳納通知書上寄發,車主收到繳納通知後可至金融機構、郵局、便利商店(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繳納外,也可透過電話語音轉帳(412-6666或412-1111)和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線上繳費,另外今年再增加「e-Bill全國繳納網」之網路ATM,以活期帳戶或晶片金融卡線上繳納,或利用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進行繳費,還可申請金融帳戶約定扣款繳納,以上繳納方式都不需再負擔手續費,但以信用卡方式繳納者,依發卡銀行約定之手續費規定辦理。
 各位鄉親如果未收到繳納通知或是通知單內有不需要繳納之車輛,可利用超商多媒體設備,輸入車號及證號即時查詢、補發與繳納,或向監理機關申請補發。
 此外,為賡續宣導機車汽燃費徵收制度自102年起改與自用車一致於每年七月一次徵收之變革,並鼓勵民眾按時繳納,公路總局特舉辦「繳納『機車』汽燃費,天降騎機獎不完」抽獎活動,活動期間至106年7月31日止。機車所有人只要在106年7月31日前辦妥約定轉帳扣繳或於活動期間完成繳費,即可自動參加抽獎,於7月15日前繳納者,更有2次抽獎機會,活動獎項有電動二輪車20輛、價值1萬元禮券100名及1千元禮券1,000名,詳情請參閱公路總局網站(http://www.thb.gov.tw/)。另外也提醒車主,如果有不使用的車輛,應儘速辦理報廢,以免稅費持續計徵,增加負擔,若機車繳納通知單上備註欄註記可切結報廢者,可免繳汽燃費辦理報廢登記,請儘速洽監理機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