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重偉報導】車被撞,怎麼辦?近日有民眾上網自爆車子被撞的倒楣經歷,憂心無援協助處理;連江縣警察局特別提供交通事故處置方式供他參考,也鼓勵民眾遭遇類似情事,只要完成正式報案,該局即可調閱監視器畫面,以釐清案情。
一網友近日在民間網站指出,「某一天,路邊停車停一晚在某村過夜,6點要開走發現被撞不只一次,去年被紫色顏色擦撞輕微後保桿留下痕跡,這次玩真的,真槍實彈被撞凹,大家也有車停一晚隔天早上被撞的經驗吧!請問各位網友,我該如何處理呢?若找不到肇事者,就連保甲乙丙式都是不賠的,何況只有保丙式,想辦法找到肇事者,保險公司只要筆錄有記錄到不明車輛撞到,馬祖能受理嗎?附近也無監視器,發現後沒有馬上報警」。
有類似經驗的網友也附和說,「買車都知道一定要保吧!難怪大家說自認倒楣,馬祖很常見撞就跑,貨車撞小車還用鐵樂士噴非常低X行為,車子不撞左邊黑色休旅車,去撞銀色撞到真的很X,停車都可以開車門,怎麼可能還會擦到車,真不知道那個人是怎麼開的感覺也是很衰」。
連江縣警察局特別針對民眾遭遇提出後續作為參考如下:
一、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處罰條例第62條所述: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前述處置作為應包含擺放警示標誌(三角立牌)、報警、現場拍照及車輛移置等相關作為,若非事故當下未發現車損而駛離,一般事後報案均將據此製單舉發,另民眾如欲調閱監視器,亦須完成正式報案,警局方可調閱監視器畫面,以釐清案情。
二、民眾所購買之丙式車險,一般指車對車碰撞損失保險(限額為丁式),其契約細節視各家產險公司不同而有所差異,主要為車輛發生碰(擦)撞所致之毀損,且須在確認事故之對方車輛或對造車輛雖肇事逃逸無法確認,但經警察機關於現場處理,並經由產險公司查證屬實時,產險公司才負有賠償責任,惟出險與否仍須由民眾所投保之產險公司認定。
警察局也貼心提醒,民眾如對於警政交通問題尚有疑問,歡迎隨時致電縣警局勤務指揮中心及保安警察隊交通業務組洽詢,將立即派員為您服務,通報專線:0836-22421或轉2105。
車被撞,怎麼辦? 縣警局:完成正式報案,即可調閱監視器畫面,釐清案情
- 2017-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