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局建構友善環境性騷擾防治教育訓練登場 學員獲益多

  • 2017-08-01
 衛生福利局7月28日特舉辦106年建構友善環境性騷擾防治教育訓練,邀請到師彥方律師抵馬主講,使學員了解預防與拒絕性騷擾之道。(圖/文:曹重偉)

 衛生福利局7月28日特舉辦106年建構友善環境性騷擾防治教育訓練,邀請到師彥方律師抵馬主講,使學員了解預防與拒絕性騷擾之道。(圖/文:曹重偉)

 【記者曹重偉報導】鑑於社會上層出不窮之性騷擾案件及軍中女性士官兵數量增加,連江縣衛生福利局7月28日特於疫情處理中心舉辦106年建構友善環境性騷擾防治教育訓練,學員以軍方心輔官、人事官為主;講師則邀請到師彥方律師抵馬主講,使學員了解預防與拒絕性騷擾之道,並與律師提問互動,氣氛融洽。
 此次性騷擾防治教育訓練特邀弘鼎法律事務所師彥方律師主講,講題為「性侵害?性騷擾?性別歧視?淺談性平三法之概念及運作」;指出所謂性平三法,分別是指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教育平等法、性騷擾防治法。立法精神是依據性別主流化,是聯合國在全世界推行的一個概念,是指所有政策活動,均以落實性別意識為核心,要求過去的政策、立法與資源需要重新配置、改變,以真正反映性別平等,達到性別平等及禁止性別歧視。
 先後就三法的實施及主要條文進行介紹;性別工作平等法是針對職場上雇主與受僱者間的性騷擾防治;性別平等教育法以預防校園性騷擾事件為主,對象指一方為學校校長、教師、職員、工友或學生,他方為學生;性騷擾防治法非屬職場、校園性騷擾,如公共運輸與公共場所之性騷擾案件。
 性騷擾防治法是規範一般場所之性騷擾。性騷擾態樣如性別工作平等法與職務有關之性騷擾、性別教育平等法適用於校園性騷擾事件,即性騷擾事件之一方為學校校長、教師、職員、工友或學生,他方為學生者,包括發生於不同學校間之校園性騷擾事件。再者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工作平等法與性別平等教育法適用對象以外之其他態樣性騷擾行為,例如受僱者於非執行職務期間遭受來自任何人之性騷擾、一般民眾間之性騷擾等。
 師彥方之後說明性侵害、性騷擾及性別平等在行政、刑事及民事上的不同規範,也釐清性交與猥褻、或猥褻與性騷擾的概念釐清,關鍵就在於其是否為違反其意願之方法,性騷擾就是不受歡迎的行為,可包括言語中、肢體動作或是展示色情圖樣等,並透過許多實際案例及外國的宣導影片加深學員印象,讓大家獲益良多。